您的位置: 首页 >校务公开>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常教转[2015]56号关于开展“记忆常熟”摄影图片征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9-25 08:04:59 浏览次数: 【字体:

 

常熟市教育局转发文件 常教转〔201556

2015611

 

常档〔2015〕19号

 


关于开展“记忆常熟”摄影图片

征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碧溪新区(街道),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街道),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市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工商联,市各直属单位、民主党派、条线垂直(双重领导)单位:

为积累历史影像,记录常熟的变革与发展,见证常熟人民生活的变迁,丰富常熟记忆,常熟市档案局决定开展“记忆常熟”摄影图片征选活动,常熟市档案学会、常熟市摄影家协会联合承办,向社会广泛征集有关常熟元素的照片。

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1.通过照片征集活动,搜寻照片背后的故事,了解历史,还原历史,增进常熟人民热爱家乡的情感,唤起民众用相机记录身边事、身边人,热爱生活,热心记录,共担传承文明的光荣责任。

2.通过这次征选活动,旨在对散存民间的老照片进行抢救性征集,尽可能从民众手中获取更多珍贵的历史照片。对征集到的照片进行规范、系统的整理,使这些珍贵的常熟记忆得以妥善保存,成为传世的记忆。

二、照片征选范围

凡有常熟元素的以下类别的照片均可参选,题材不限,拍摄时间不限。

1社会记录类:涉及常熟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社会等领域重大事件或者反映常熟城市建设重要历程。

2日常生活类:反映常熟人(含新常熟人及曾经在常熟工作、生活过的名人)在常熟工作、生活情景的照片(包括衣食住行、生产活动、休闲娱乐、民风民俗等)

3自然风景类:常熟的文化遗产、名胜古迹、标志建筑等。

三、征选活动具体流程:

1.征稿时间:

2015692015831日。

2.投稿方式:

1)直接送达或邮寄。地址:常熟市金沙江路8号常熟市档案局征集编研科,邮编:215500 ,请在信封上注明“记忆常熟照片征选”字样。如果是特别珍贵的老照片,建议直接送达,避免邮寄遗失,否则在邮寄过程造成的图片丢失或损坏,主办方将不予负责。联系电话0512-52871535, 联系人:吕惠峰、沈荣。

2)电子邮件发送。电子稿件请将电子照片及相关文档发送至专用邮箱:csdazbk@sina.com

参选者可关注“常熟档案”微信公众号,获取此次照片征选活动相关内容。

3.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尺寸不限,要求照片基本完好,清晰,注重纪实性。照片形式单幅、组照均可,但要求组照同一事件或场景不超过四张。

    2)照片最好能提供原件,如有困难也可以提供数码件(常熟市档案馆亦可帮助扫描)。在线提交的作品为JPG文件格式,一般要求1M以上,可报送小样(小于500K,长边小于1000像素,作品入选后再交大图)。

3)投稿时要填写投稿信息记录表(见附件),尤其“照片文字说明”一栏各项目需填写清楚,因为任何一个历史影像,没有文字的说明就是表达残缺的,没有保存价值的。

4)投稿作品务求真实,数字图像仅可在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原始画面等后期技术处理。

5)凡参选的照片,提供者要保证经拍摄者和被拍摄人物认可,拥有照片著作权和肖像使用权,同时必须保证,参选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如果发生侵权纠纷,后果概由提供者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4.作品评选:

主办方将根据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分类,邀请常熟市档案馆和常熟市摄影家协会成员组成评选小组进行甄选,确保选出的作品有纪实作用和收藏价值。

本次征选设置特级收藏奖 1个,一级收藏奖3个,二级收藏奖12个,三级收藏奖50个,入选奖若干。

四、其他说明

1.所有入选照片均将入藏常熟市档案馆,永久保存。

2.所有入选照片将在常熟市档案局网站上展示。

3.挑选部分入选照片于常熟市档案馆展厅进行“记忆常熟”专题展览,或者印制照片集。

附件:“记忆常熟”摄影图片征选活动投稿信息记录表

常熟市档案局

201568

 

 

 

 

 

 

 

                                                                                    

  常熟市档案局                             201568印发  


 

“记忆常熟”摄影图片征选活动投稿信息记录表

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编号

作品名称

摄影者

拍摄时间、地点、人物

事由、背景

(照片背后的故事)

1

本人


他人

                 

2

3

4

5

申明:所提供照片为本人拍摄或已获得拍摄者和被拍摄者许可,拥有照片著作权和肖像使用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如果发生侵权纠纷,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签字: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