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教育系统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常熟市教育局文件
常教人〔2015〕15号
关于我市教育系统具有高级职称的
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各中小学、职成学校、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之家、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转发的中组部、人社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组通字[2015]16号)精神:“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下同)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并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教育系统公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五十五周岁时,可申请退休,但须填写《常熟市教育系统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申请书》,申请书经本人签字,学校和教育局分别盖章后存入个人档案。申请人确定选择后,除国家另有政策规定外,均不可中途变更退休时间。
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选择六十周岁时退休,则与本校男性人员一样在五十五到六十周岁期间,必须接受并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不可申请照顾。
担任校级正、副职领导的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具有高级职称的全民劳动合同制工人性质的女性校级领导),如申请在五十五周岁时退休,则按原规定年限退居二线,并在退居二线时递交《常熟市教育系统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居二线申请书》;如选择六十周岁时退休,则与男性校级领导同等年限退居二线。
对在本通知下达前已经退居二线的人员,如选择六十周岁时退休,则从五十五周岁后回到一线岗位工作,工作安排与一线岗位女性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相同。对于不具有高级职称的校级正、副职的女性领导人员,按原规定年限退居二线。
本通知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凡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本通知,不予追溯。
常熟市教育局
2015年6月8日
常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印发 |
常熟市教育系统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
退 休 申 请 书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年**月**日,专业技术职称为*******(中小学高级教师或幼儿园高级教师或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目前为******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从事******工作。本人目前年满五十五周岁,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申请五十五周岁退休。
以上申请为我真实意愿,本人对此负全部责任,今后不再更改退休时间。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学校(部门)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
常熟市教育系统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
退 居 二 线 申 请 书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年**月**日,专业技术职称为*******(中小学高级教师或幼儿园高级教师或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行政职务是*******(校长或副校长,独立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五十五周岁退休,申请五十二周岁退居二线。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学校(部门)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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