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中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不一致需加考两门主干课程的通知
各单位:
“2014(上)常熟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帮助相关在职教师及早了解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友情提示:
一、关于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中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不一致问题。
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文件中第二十七条,从2014年起,申报人须获得与申报专业相应的国民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不一致的,需参加所申报学科合格学历段学历教育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关于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问题。
1.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目前我市还存在着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执教高学段的情况(如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执教小学学段)。故请相关人员务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任教,并将影响任职资格、职称评定等一系列问题。
2.目前我市正创建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根据创建相关要求,鼓励虽有(其他学段)教师资格证书,但无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幼儿园教师,尽早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非幼儿园(学前教育)专业的,必须考教育学、心理学,并且还须考幼教的两门主干课程。申领条件详见:常熟教育信息网—“教育人事”—“教师资格”——常熟市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须知》。
请各单位通知相关教师登录常熟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jscsedu.com/index.asp),熟悉了解《常熟市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须知》或登录常熟市教育信息网招生(http://www.jscseea.com/lm02/)考试栏目或常熟招生考试网非学历栏目查看“江苏省自学考试主干课程目录”等文件学习了解相关精神。
教育局人事科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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