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感动江苏教育十大人物”候选人事迹宣传与投票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感动江苏教育十大人物”候选人事迹宣传与投票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职成学校: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苏教政宣〔2010〕57号文《关于做好“感动江苏教育十大人物”候选人事迹宣传与投票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校在教师、学生及家长中广泛宣传发动,特别要宣传好我苏州大市推荐的金阊区培智学校刘嫣静老师(06)和张家港市暨阳高级中学学生郭秦(16号)两位已入选“感动江苏教育十大人物”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并发动组织好教师、学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投票活动。
投票时间:11月24日24:00前,每票限选10人,多选的,复印的,投票人不填写真实姓名的均无效。
有关候选人事迹和投票规则详见10月25日的《新华日报》、《扬子晚报》、《江苏教育报》,或登陆中国江苏网、江苏教育网等。
希望各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宣传发动好学习和投票活动,在师生中宣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让师生参与评选投票活动,其目的意义是在师生中大力弘扬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营造一种浓厚的氛围,推进学校的师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各校要在11月20日前将投票的组织情况和结果报教育局人事科,发送教育局人事科(RSK)。
常 熟 市 教 育 局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