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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常教转[2012]101号(常基组办[2012]9号关于组织开展“在职党员社区服务月”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9-25 08:04: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党委,各局(委)党委,市委各工委:

为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切实做好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根据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各级党组织中广泛开展“在职党员社区服务月”主题实践活动,集中一个月时间,依托在职党员志愿服务队,在社区开展各类服务活动,进一步展现在职党员良好形象,促进文明和谐社区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在职党员社区服务月”主题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扎实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途径。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单位党组织要动员和组织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不断深化。在职党员要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积极主动地参与社区各项活动,为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做出积极的贡献。社区党组织要完善活动形式,搭建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各类载体和平台。

二、主要内容

1、召开一次社区共建联席会。社区党组织召集共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共同研讨如何开展“在职党员社区服务月”主题实践活动,商定活动的主题和实施方案,通报上半年社区党建工作基本情况, 部署下半年社区共建重点工作。

2、组织一次社区党建活动。各共建单位党组织充分挖掘本单位资源,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欢迎、在职党员广泛参与的社区党建活动。在职党员在这次主题实践活动中参与社区党建活动1次以上。

3、办好一件社区实事。由在职党员志愿者队伍牵头,组织在职党员结合自己的特长,深入社区,从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等方面,广泛参与党课辅导、敬老助残、帮学济困、提合理化建议等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让居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开展“在职党员社区服务月”主题实践活动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不断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着力营造文明和谐的浓厚氛围。

    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在职党员社区服务月”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反馈表于72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报送邮箱:52880697@163.com

    附:“在职党员社区服务月”主题实践活动情况反馈表

中共常熟市委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

 展基层组织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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