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教育验证工作的通知
通 知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教育局人事科《关于继续教育验证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验证手续、提高验证质量和效率,参照2009年验证方式,先由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对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的初验,初验合格后由教育局人事科复验。为指导各校对照文件做好初验准备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就专业培训(不含校本培训)学时进行验证,每位教师每学年度的专业培训不少于36学时为合格。试用期、见习期的新教师培训时间应达120学时。
二、随通知下发“2009~2010学年度教师培训项目及学时一览表”。请各校组织教师对照此表上的项目填写各自的继续教育登记卡,学时以学员实际出勤学时为准。各校由专人负责核对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上所填写的项目及学时,并统一填写“2009~2010学年度教师培训项目及学时一览表”。请各校于10月22日前将填写好的培训项目及学时一览表发到jxxxjwcljp@163.com邮箱内(详见填表说明),以便我校核对原始记录,做好验证准备。
三、请各校于10月27日前将每位教师的继续教育验证材料(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登记卡、继续教育汇总表)交给教师进修学校师训处陆建平老师。
四、教师进修学校将于11月12日前完成初验工作。届时通知各校领取初验结果,取回验证材料。
五、初验结束后,进修学校将结果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复验时间和办法由教育局另行通知。
常熟市教师进修学校
201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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