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外国语初级中学教室管理规定
常熟市外国语初级中学教室管理规定(试行稿)
1、各班要有专人负责关灯、关窗、锁门;教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学生不准带火柴、打火机等引火之物进教室,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2、学生的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手表、计算器等)要随身携带,不要放在课桌、书包和储物柜中,违者丢失由本人负责。
3、爱护教室内的公共财产,严格执行校产班级、学生个人承包制,班主任、任课老师、班级校产管理员加强班级校产的登记以及督查管理,防止班级校产人为损坏和流失。
4、教育学生不准在课桌或墙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教室内禁止乱张贴,下发的纸质材料统一粘贴在统一张贴栏。
5、教室内禁止追逐打闹;不准学生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等,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要督促班级电教员在电教辅导老师的指导下,维护班级的各类贵重的电教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7、教室内要注意用电用水安全,教育学生不触摸、不玩弄、不损坏教室的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
8、对人为或故意损坏公物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视情上报德育处和总务处,并责其修复或按规定赔偿;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分别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
常熟市外国语初级中学总务处
200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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