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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外国语初级中学膳食委员会章程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12-19 16:53:14 浏览次数: 【字体:

常熟市外国语初级中学膳食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膳食管理委员会(简称膳委会)是在学校党支部、校行政领导下,由校长室、工会、总务处、德育处和各年级教师、学生、学生家长代表及食堂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二条:基本职能  

1.宣传膳食工作情况,沟通师生与食堂的信息。宣传文明就餐,维护良好的就餐秩序。  

2.组织民意测验,广泛听取师生呼声,收集整理师生建议、意见和要求。  

3.监督检查饭菜价格、份量、质量、卫生、品种、口味、员工服务等。  

4.将发现的问题、师生提出的建议、意见及要求及时向食堂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食堂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办好膳食。   

5.协调师生与食堂员工的关系,参与处理员工与师生的矛盾,维护师生的合法利益。  

6.弘扬饮食文化,宣传科学饮食信息。   

第三条:工作原则   

1.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膳委会的工作。   

2.充分依靠师生,发动师生,主动参与膳食管理工作,自觉维护师生们的切身利益。   

3.对食堂的出现问题要有理、有利、有节地沟通、反映,同时对食堂的工作又要大力支持,与食堂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第四条:膳委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敬业精神,对工作一丝不苟,乐于为本组织奉献。   

2.善于与食堂和师生们搞好协作。   

3.勇于开拓,积极参与食堂的监督工作。   

4.言行一致,以身作则。   

5.师生信任,善于团结,善于与食堂交流、沟通。   

第五条:工作制度  

1.随时听取、收集对食堂方面的意见、建议。  

2.每周组织一至二次对各食堂抽查监督活动。  

3.每月召开一次膳委会工作会议,全面汇总、分析来自各方面的情况,研究对策,将相关情况及时向食堂反馈及有关方面,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校行政报告。  

4.对于师生对食堂的意见、投诉,膳委会必须尽快查明情况,并及时与食堂协调,要求食堂对投诉尽快作出答复,将处理结果公布并督促其整改,。  

5.定期利用媒体、黑板报等宣传膳委会工作情况。  

6.做好膳委会工作的台帐记录。  

7.每学期对膳委会工作,作一次全面总结和探讨,评估该学期的工作成果和不足,并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附:膳委会成员名单  

常熟市外国语初级中学膳食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查雪锋  

副主任:顾清保   韩勤  

成 员:朱建中    陈卫忠   蒋丽霞   施建青   朱慧秋   

薛金虎    谭根祥   王雪琴  

初一学生5人:   靳超(4   计宇杰(13  毛铭恒(14   

凌佳宏(7 包紫娟(8   

初二学生2人:   周钱佳(5  丁佳愉(1     

初三学生2人:   张丽佳(4  王欣(3  

           学生家长3人:  丁明华(初三1丁佳伟)  

                                      陆振华(初一11石陆)  

                                      张建发(初二5张家琰)  

          常熟市外国语初级中学膳食委员会  

                                                                     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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