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外国语初级中学勤杂工(临时)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
常熟市外国语初级中学
勤杂工(临时)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
2008年9月1日起实施
为理顺临时工人员的工资待遇,结合学校设置的临时工岗位,特制订如下工资标准,同时根据情况适当调整岗位补贴。
一、临时工工资有三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300元和职岗津贴组成。
(二)、岗位补贴:按实际工作量与技术工种性质确定,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
(三)、工龄工资:工作满五年后,每月增加工龄工资50元(第六年第一个月起执行)。
二、临时工试用期为1个月,并根据所在岗位享受岗位补贴。
三、临时工享受学校发放的部分物资福利。
四、临时工因故离职学校发放离职补贴(工作年限×职务工资)。
五、临时工工资均按一年10个月计算,其余二个月发放生活补助费,金额为工资总额的一半(门卫生活补助费600元/月)。
六、临时工的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工资中,由临时工自己购买。
岗位 |
基本工资 |
岗位 补贴 |
工资 合计 |
备注 | |
职务 工资 |
职岗 津贴 | ||||
门卫 |
300 |
400 |
300 |
1000 |
白天双岗,晚上单岗 |
卫生保洁 |
300 |
400 |
|
700 |
|
宿舍管理员(主管) |
300 |
400 |
500 |
1200 |
24小时值班 |
宿舍管理员 |
300 |
400 |
300 |
1000 |
24小时值班 |
临时工兼职补贴由学校研究决定。
常熟市外国语初级中学
2008年9月1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