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外国语初级中学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常熟市外国语初级中学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稿)
(提请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关于事业单位实行多元化分配制度的意见》及常熟市教育局《常熟市深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制订《常熟市外国语初级中学教职工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政策,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劳动分配的激励功能,强化考核,注重实绩,真正做到按劳分配,优绩优酬,使学校分配与业绩、贡献挂钩,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优秀人才及责重岗位倾斜,逐步建立自主灵活、形式多样、能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良性发展的分配机制。
二、实施对象
全校在职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及见习教师。内退人员、照顾的半休人员、长期病休人员、外借人员、待岗人员、临时工不实行结构工资制。
三、教职工报酬的组成
教职工的报酬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和节日费及福利等三部分组成。
1、固定工资
包括(1)岗位工资(2)薪级工资(3)综合补贴(4)教龄津贴(5)职务岗位津贴(6)地方性职务岗位津贴(7)液化气、住房、医疗、误餐补贴等。固定工资按12个月发放。
2、浮动工资
包括(1)基本津贴(2)岗位津贴(3)考核津贴。根据学校现有财力,浮动工资人均投入为22000元(其中市财政下拨奖金18000元,学校自筹投入4000元)。浮动工资按10个月发放。
3、节日费及福利
全年节日费及福利等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学校实际发放。
四、浮动工资发放办法
(一)基本津贴
发放基本津贴每月600元。
(二)岗位津贴
1、岗位标准津贴
全校在编教职工在完成规定工作量、认真履行职责的前提下,按各自岗位的基本工作量核定岗位津贴分值,教师标准按1.00分值发放,即每月标准课时(岗位)津贴为1200元;教师编制职员按0.8分值发放,即每月标准岗位津贴为960元;编制内职工按0.7分值发放,即每月标准岗位津贴为840元;见习期教师按70%发放,即每月标准岗位津贴为840元。
2、任课教师月课时津贴计算办法
月总课时津贴 = 课时津贴 + 课程补贴
(1)课时津贴计算办法
① 满工作量为1.00,即每月标准课时津贴为1200元;半工作量为0.8,即每月标准课时津贴为960元。由上述两项计算可知,满工作量与半工作量差额为240元,除于半工作量课时数得到:语数外(12节/周)学科课时津贴为40元/节(外语特色课程课时津贴为20元/节);理化政史(14节/周)学科课时津贴为35元/节;其它(16节/周)学科课时津贴为30元/节。
② 各学科标准周课时数(参照苏编【1999】64号、苏教人【1999】49号、苏财行【1999】78号文件)
年级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信息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劳技 |
其他 |
初一 |
两班 |
两班 |
两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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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4 |
16 |
16 |
16 |
16 |
16 |
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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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 |
两班 |
两班 |
两班 |
三 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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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4 |
16 |
16 |
16 |
16 |
16 |
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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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 |
两班 |
两班 |
两班 |
14 |
14 |
14 |
14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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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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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课程补贴计算办法
因跨学科、跨年级任课,每周教案总数超过6个的,其超过部分每个教案加5元。
3、岗位津贴浮动办法
(1)年级组长每月发放津贴120元,年级副组长每月发放津贴70元。如年级内班级数少于8个(含8个),年级组长每月发放津贴80元,年级副组长每月发放津贴50元。
(2)教研组成员达到20人,教研组长每月发放津贴80元;教研组成员少于20人,教研组长每月发放津贴50元。备课组长、图书馆、实验室、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每月发放津贴50元。组长及部门负责人兼职靠高加半。
(3)教师兼职实验室、图书馆、校医室等部门,周课时满8节,视作满工作量;教师兼职微机管理及学校网站网络建设管理的,周课时满10节,视作满工作量。凡不满工作量,按标准扣发。
(4)班主任每月发放津贴250元。班主任学期考核奖另行发放。
(5)职员、职工由学校按照其岗位的工作数量、质量、难易程度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岗位津贴。由于学校岗位设置及实际工作的需要,工作量的解释权由校长室决定。
(6)行政领导职务津贴计算
根据苏教人(2006)18号文和常教人(1995)3号文关于学校领导津贴基数、教学工作量的有关规定,对照本校实际情况,确定行政领导职务津贴系数按以下标准执行:校级正职为1.5,校级副职为1.3,中层正职为1.2,中层副职为1.15,中层助理为1.1。校长、副校长、中层管理干部教学工作量分别不少于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四分之一、三分之一、二分之一。
中层以上领导兼职不兼得,超标准课时量的课时减半计算。
(三)考核津贴
1、考核奖
(1)在编教职工每学期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等级制,自评与考评相结合。教师、教辅人员、职工的考核由各主管科室执行;中层以上干部的考核由校长办公会议执行。对考核不合格者,或出现重大教育事故,或师生与学生家长意见较大者,均要视情节减发考核奖的50%-80%,直至全部扣除,对突出贡献者,实行嘉奖。
(2)学期考核奖按津贴分值和考核结果发放。教师考核结果“优秀”者为1400元,“合格”者为1200元;教师编制职员考核结果“优秀”者为1120元,“合格”者为960元;编制内职工“优秀”者为980元,“合格”者为840元。
(3)一个学期内病假30天,事假7天以内不扣考核奖;病假31-60天,事假8-10天,减半发放;病假超过60天,事假超过10天者,旷工超过2天者,不发考核奖。
2、全勤奖
(1)全勤奖每学期发放600元,全年1200元。
(2)教职工严格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和参加各类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和私自外出。
(3)教职工半天以内的请假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由年级组长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请假单,一天以上(含一天)需到校长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同意的请假,病假一天扣发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直到扣完为止。
(4)教职工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国家规定休息时间,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3、其他奖励
毕业班老师奖励、各类竞赛奖励、教科研奖励、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奖励等奖励方案另行制订。对工作成绩特别显著者,校长可给予特殊奖励。
五、几点说明
1、临近退休的教师(男57周岁以上,女52周岁以上)可在满足学校需要的前提下适当减轻工作量,即语、数、外为一班教学,其他学科上8至10节课,其岗位津贴按满工作量计算。上述对象满工作量工作的,岗位工资按一线教师的1.1发放。如上级对“三定”(定职、定岗、定编)有明确的工作标准,则按上级文件操办,本条例自动作废。
2、教职工病事假在当月岗位工资中扣除。教师请病假一天,岗位津贴中按20元/天扣发,职员、职工按15元/天扣发(一个月内请假满一半工作日天数,不发当月的基本津贴;大病等特殊情况另行商定);教师请事假一天,岗位津贴中按40元/天扣发,职员、职工按30元/天扣发。直到扣完为止。
3、教师因公外出,原则上必须完成课程教学任务,由教导处安排调课,不扣发岗位工资。教师外出函授、学习,由教导处安排调代课,缺课部分按10元/节扣发结构工资。
4、教师超规定工作量的按代课处理,补贴10元/节;第二课堂、兴趣小组等活动中考科目的学科补贴15元/节,非中考科目的学科补贴10元/节;学科竞赛辅导平时补贴15元/节,双休、节假日补贴25元/节。
5、行政值班每天补贴20元;教师加班每天补贴40元,职员、职工每天30元;寄宿生夜自修值班每次补贴25元;早锻炼每次补贴10元;早读每次补贴5元。由校长室以及各部门领导安排并做好记录,月底上报,每月结算。青年教师值班补贴每学期末另行发放。
6、校自筹投入的岗位津贴总额视学校的财力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六、编制外临时工固定工资、岗位津贴发放及福利待遇等有关规定
1、临时工工资有三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300元/月和职岗津贴400元/月组成。
(2)岗位补贴:按实际工作量与技术工种性质确定,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
(3)工龄工资:工作满五年后,每月增加工龄工资50元(第六年第一个月起执行)。
2、临时工试用期为1个月,并根据所在岗位享受岗位补贴。
3、临时工享受学校发放的部分物资福利。
4、临时工正常离职学校发放离职补贴(工作年限×月职务工资)。
5、临时工工资均按一年10个月计算,其余2个月发放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根据工作岗位确定。
6、临时工除正常工作外,如学校有特殊活动需加班者,加班津贴再临时考虑。病事假处理参照本校职工执行。
本方案从2008年9月1日起执行。以上未尽事宜,解释权属于校长室。
常熟市外国语初级中学
200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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