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外国语初级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 教职工因病、因事需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先履行请假手续。凡因病就诊治疗或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者须请病假,病假三天以上(含三天)需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证明,凡因重要事由的确无法上班须请事假。
二、 病事假须经有关部门或人员批准,始得准假。凡未请假擅自离岗者、虽请假未经批准离岗者或逾期不办续假手续者视作旷工。
三、 教职工半天以内的请假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由年级组长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请假单,一周汇总一次至校长办公室。一天以上(含一天)需到校长办公室填写“常熟市外国语初级中学教职工请假单”,,先报校长审批,(1天以上由分管校长审批,2天以上由校长审批),再将回执通知单交至教导处及德育处,以便统一安排工作。
四、 教职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按级批准,方可离岗,因急病、急事确不能填写请假单可委托他人办理,事后办理补假手续。准假单或函授、会议通知单等须及时交教导处,以利安排工作。
五、 请假期结束后须到原请假部门销假。
六、 有关主管部门应保存好请假单(存根),并作好记录,每月末按时交校长室,作为教职工考勤考绩的依据之一。
七、 教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八、 教职工的请假每月末进行统计。
常熟市外国语初级中学
二○○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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