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评优通知
各年级组、各办公室:
接常熟市教育学会通知,2008年的优秀教育论文评选活动即将开始。现将评选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望大家踊跃参与:
一、 评选范围:
2007年1月1日 以来,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或未发表过的教育论文。已在省、市级以上(不含省、市教育学会分支机构)获奖过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 评选优秀教育论文的标准及要求: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
2.要有理性认识,要理论联系实际。注意理论的先进性与创新意识。要有自己的实践,有自己的思考、研究与创见。也就是说,要有一定的原创性,有与时俱进的时代感。
3.论文提出和论述的问题,对当前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引文要注明出处,不能抄袭,一旦发现抄袭,要批评曝光,并通报给有关组室。
4.论文题目要简短、凝练、明确;论点要集中、鲜明,论据充实、有据;文字表述规范、简洁、流畅、表达力强;字数以三千至五千字为宜。
5.送评论文一律用A4纸、4号宋体字打印(复印件也按此规格)。
三、送审要求
1.申报苏州市级评选者,交申报表(到教导处2领取)和论文一式一份,申报表装订在论文的首页;入选后送省评选时,省级申报表和论文也是一式一份,申报表也装订在论文的首页。填写申报表时,请作者自定论文类别(见表后“论文类别填写说明” )。
2.参评经费:苏州市教育学会的论文参评费每篇30元,请随同论文一起送交教导处(2)。由苏州市教育学会推荐到省学会的参评论文,另行收取参评费每篇50元。
3.论文送交截止时间: 9月20日 ,逾期不再受理,谢谢合作!
教导处
200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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