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宅基地的私有化和自由流转”小组深入农村进行社会实践
今年暑假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同学们进行了主题为“宅基地的私有化和自由流转”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这次社会实践活动中同学们深入安徽省黄山市、芜湖市,江苏省南京、徐州、苏州等地的农村,走近农民朋友,向他们了解了有关于农村宅基地问题的整体情况,同时也向他们普及了一些相关法律知识。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基本生活资料的基础,也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用益物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土地权利中的基础性权利,其能否合理、适度流,不仅关系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和农民财产权利的有效保障,而且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繁荣,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宅基地小组”的同学们,通过发放问卷、实地访谈的方式,与农民朋友深刻交流,在了解农村宅基地的基本情况的同时,也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内涵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对农村宅基地流转的程序化、合法化发展有了一定认识,从中得出了许多的心得,而农民朋友也加强了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认识,收获了知识。
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后,无论是学界、政策部门还是媒体和商界,都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尤其是农村建设用地制度改革高度关注。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向是进一步扩大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宅基地小组”切合实际,结合时事,对农村宅基地的问题进行深刻地探索,体现了同学们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的求知精神,也引发了广大农民朋友注重宅基地使用权,关注宅基地改革的动态的热潮。
南师大法学院宅基地调研小队(文/周雅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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