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周: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我是初二年级的陆阳老师。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当你看到一位母亲怀胎十月,在经历无数痛苦的煎熬和漫长等待的焦急后,随着一声啼哭,宣告着一个新的生命诞生时,你是否会感叹于生命的来之不易?当你看到一位身患重病的病人,看到他在生死边缘上痛苦地挣扎,无数次昏迷,无数次命悬一线……他对生命的渴望,又是否让你叹惋生命的脆弱?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同时它又是脆弱的,水能哺育生命,也能夺走生命。很多事故的发生往往只在一瞬间,如果我们不注重安全意识,视安全隐患于不顾,把生命当儿戏,那么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
夏天天气炎热,很多游泳者由于缺乏有关的安全知识,而发生溺水事故。5月11日上午,广东省惠州市罗阳一中8名初二学生在东江边烧烤时,1名学生不慎落水,4名同学施救,结果造成5名学生溺亡。同日,广东省梅州市油田中学4名学生结伴到油田华裕河段游泳时溺亡。5月12日下午,河南省信阳市沙河铺乡小学5名学生到附近河水中游泳时溺水,导致4名学生溺亡。同日,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2名小学生和1名初中生在东兴区中山乡下河游泳时溺亡。短短两天时间内四省五地连续发生5起未成年人溺水事故,造成16名中小学生溺亡。
一个个如花生命,还未来得及绽放,就转瞬凋零,沉入水底不复可寻。斯人已去,而留下的,是伴随亲人一生的伤痛与遗憾。生命诚然脆弱,难道我们不应该好好珍惜吗?难道我们甘愿让美好年华与水同逝吗?
同学们,悲剧不能一演再演,生命更没有第二次。我们要防患于未然,加强自我保护,远离溺水隐患,在人生路上走好每一步。为此,我特向各位同学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牢记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生命诚可贵,幸福快乐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生命之花只有细心呵护才会灿烂地绽放,希望同学们能谨防溺水,珍爱生命,愿生命之花永不凋零!
今天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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