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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讲话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4-28 09:50:5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老师,同学们:

上午好!今天由我来进行国旗下讲话,我讲话的题目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两个案例我们学生身边的事情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守法,未成年人才能健康成长。

案例一:九青年结伙抢劫  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某地9名青少年纠集在一起,先后在各中学门口等地,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金额虽然不大,但是这些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抢动罪。虽然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但我国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毒、放火等罪行的,应负刑事责任。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最终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这些人缓刑、有期徒刑一到五年,并处罚金。

从这个案件中,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同学要知道,不要以为自己年纪还小,做了一些违反法律的事还浑然不知。就在不久前,尚湖派出所还到我校来调查一个叫陈姓校外不良青年的事情,因为他们认为我们学校可能也有极个别学生不能分清是非,和这些人有联系,在这里我也提醒极少数学生,悬崖勒马,不要过早给自己的人生染上污点,当时警察和我谈到这些青少年如果不再学好,不走上正途的话也许不久就只能呆在监狱里了。

案例二:在校生冲动伤人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张某某,16岁,某校二年级学生。在一次晚上进宿舍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某某撞了一下,随即与孙某及同行的候某发生争执,张某某从口袋里掏出小刀,用左手撕住候的头发将候某某胸腹部刺伤。张某某故意持械伤人,致人受伤,后果较为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这两个在校生,一个判了刑 ,一个挨了疼,应该有哪些教训?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若,张某某遵守校规,撞人之后,说声“对不起”; 假如候某某少一些哥们气,少一些逞能好事,主动帮助劝架,而不是一起参与打斗,会是什么结果呢?这件不该发生的事,肯定是可以避免的。

同学们,为了你们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幸福的人生,我希望你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1、慎交友。和人交往,一定要慎重,牢记古人忠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不要和校外的劣迹者同流合污。

2、立大志。每个青少年都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长大报效祖国,用劳动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

3、善慎独。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

最后,希望全体同学勤奋学习,只争朝夕,时刻准备着,为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并祝各位初三的同学们通过这最后一个月的冲刺,考出优异的成绩,为自己初中三年的学习画上完美的句号。祝全体师生身心健康。谢谢大家!

申国

                                        2013年5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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