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项规定”、苏州市委“十二项规定”、常熟市委“十二项规定”
1.省领导同志要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两个月,要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全面深入地了解基层一线的实情、检查决策政策的实效、探讨推动科学发展的实招。
2.要着力解决民生难题,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健全“三解三促”长效机制,每年安排5-7天开展驻点调研,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3.要大力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在省辖市任职的省领导同志一律不出席各地各部门主办的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及各类论坛等。
4.要大幅减少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5.要严格规范出访活动,按照中央规定实行量化管理,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
6.要着力简化接待工作,到基层考察调研坚持轻车简从,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封路,不用警车带路,不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扰民。
7.要简化改进新闻报道,省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8.要从严控制文稿发表,除省委统一安排外,省领导同志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9.要带头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俭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就餐不上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住宿一律安排在定点接待宾馆。
10.要始终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严格教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
苏州市委“十二项规定”
1.改进调研:每位市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两个月。
2.为民解难:市领导每年要在基层蹲点调研5-7天。
3.沟通民意: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4.精简会议: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坚决不开,开短会,讲短话
5.减少文件:文件要简明扼要,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
6.规范出访:出访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标准。
7.改进报道:减少市领导单纯行踪性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数量、字数和时长。
8.控制文稿:除市委统一安排外,市领导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9.规范公车:严禁超编、超标配备公务用车。
10.简化接待:不进行交通管制,不用制式警车带路,不亮警灯,不拉警报。
11.厉行节俭:合理安排就餐形式,不上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
12.廉洁从政: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常熟市委“十二项规定”
规定明确要求,市领导同志要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两个月。
1.要善于解剖典型,全面深入了解基层一线的实情、检查决策政策的实效、探讨推动科学发展的实招。
2.要着力解决民生难题,继续深化党员关爱帮扶生活困难群众行动,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了解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市领导同志每年要在村蹲点调研5至7天。
3.要注重加强民意沟通,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就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
4.要大力精简会议活动,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合并召开,不开内容重复、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实效。
5.要大幅减少文件简报,严格执行文件报批和处理程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
6.要严格规范出访活动,市领导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因公出访,按照中央及省、市规定严格实行量化管理。
7.要简化改进新闻报道,市领导同志相关的会议和活动报道,要坚持从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出发,减少单纯行踪性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和时长。
8.要从严控制文稿发表,市主要领导同志发表署名讲话和文章,由市委办公室统一安排。其他市领导同志一般不发表署名文章。除市委统一安排外,市领导同志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9.要严格规范公车管理,严格执行编制规定、预算管理和配备标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的数量和经费规模,严禁超编、超标配备公务用车。
10.要着力简化接待工作,严格控制市领导同志考察调研陪同人数,不进行交通管制,不用制式警车带路,不亮警灯,不拉警报,尽量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生活,力戒扰民。
11.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大型群众活动规模。根据会议活动人数,合理安排就餐形式,不上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
12.要始终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严格教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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