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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12-28 12:37:25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发〔20148

 

中共常熟市委员会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碧溪新区(街道)党(工)委,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街道)、服装城、虞山尚湖度假区党工委,人武部党委,市级机关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工商联党组(党委),市各直属单位、条线垂直(双重领导)单位:

《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熟市委员会

                              2014218

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根据中央、省委部署和《中共苏州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苏委发〔20145号)要求,我市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凝聚全市上下智慧和力量,加快推进效率常熟、美丽常熟、幸福常熟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苏州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作为切入点,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开创常熟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谱写中国梦的常熟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我市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是第一批活动的延伸,深入开展我市教育实践活动,要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严格督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提出的总要求和省委提出的“四查四治”,根据苏州市委统一部署,我市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四治四兴”,即治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之病,兴为民惠民之风;治急功近利、不负责任之病,兴实干担当之风;治懈怠自满、享乐安逸之病,兴改革攻坚之风;治挥霍奢靡、铺张浪费之病,兴勤政清廉之风,着力解决宗旨意识、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市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局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镇(街道)和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努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查找解决:政绩观不正确,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简单以数字论英雄,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只顾眼前,不顾长远,过度举债,寅吃卯粮;研究问题不严谨、不细致、不深入,民主决策流于形式,执行政策打折扣、搞变通;胸无大志,贪图安逸,小富即安,小富即满,不思进取,不敢担当,怕负责任,无所作为,当“太平官”、“逍遥官”;讲排场、掼派头,不讲节约,铺张浪费;群众意识淡薄,调查研究蜻蜓点水,下基层走马观花,对群众利益诉求简单应对,不求从根本上解决等问题。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查找解决:庸满散拖,推诿扯皮,效能不高,“中梗阻”;对基层情况不明,管理松弛,工作落实不力,唱功好、做功差;追求部门和“小圈子”利益,各打“小算盘”,有利的事抢着干,无利的事绕着走;群众观念、服务意识淡薄,服务不主动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查找解决:脸难看、事难办,服务态度差;职责空置,慵懒散漫,在位不在岗,出工不出力;乱收费、乱摊派,检查泛滥,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职能不清,程序繁杂,效率低下等问题。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查找解决:精神不振、干劲不足,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当“守摊干部”、“维持会长”;工作重形式、轻实效,方法简单粗暴,弄虚作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铺张浪费,攀比讲排场;急功近利、搞“注水数据”,脱离实际、举债失度;不关心群众冷暖,身在基层不接地气;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与民争利等问题。村、社区等基层组织重点查找解决:凝聚力不强,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组织纪律松懈,党性意识缺乏;身处群众之中却心无群众之念,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法制意识淡薄,办事不公;放弃管理责任不作为;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和集体利益等问题。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都要注重查找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

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注重解决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就业、交通、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服务。完善市镇村三级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落实关爱基层干部政策,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三、方法步骤

按照中央、省委和苏州市委部署,我市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2月开始,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参加单位主要是:市级领导机关、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道)、村、社区和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按照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层层搞好组织发动,市级领导机关先行一步,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道)和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依次推进。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活动正式开始前,要扎实做好准备工作,认真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委、苏州市委、市委有关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组织实施。

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重点抓好3个环节,每个环节分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月下旬4月下旬)

1.结合实际抓学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学习中央和省委、苏州市委、市委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围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开展讨论,深入开展学习常德盛、钱月宝、陆仁华、端木银熙等先进典型活动,进一步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围绕“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落实‘四治四兴’,打造新时期好干部队伍”开展讨论,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争当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和清正廉洁的表率;围绕“传承创新‘碧溪之路’,推动改革发展,谱写中国梦的常熟篇章”开展讨论,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市级领导机关、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道)要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全面落实“新三会一课”制度,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促进组织生活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广泛深入征求意见。既“面对面”更“背靠背”,既“真听声音”更“听真声音”,持续深化“三解三促”活动,集中开展“五听五问”活动,听取普通党员、群众、服务对象、离退休老同志、党外人士等各个方面的意见,问效、问怨、问症、问需、问策。采取现场体验、随机走访、接访下访等形式,注重运用政府门户网站、12345便民服务平台、政风行风热线等载体,组织引导党员、干部深入矛盾集中、意见多的地方查找问题,走到基层群众中间、服务对象身边征求意见。认真梳理分析活动前期准备阶段征集到的意见建议,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纪委、组织、审计、信访部门分别对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问题的反映进行集中梳理,统一报同级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5月上旬6月中旬)

1.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镇、村还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

2.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坚持把话讲在当面、把问题摆上桌面、把矛盾化解在前面,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找准问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坚持“四必谈”,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单位中层正职与副职之间必谈,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并征求对自己的意见。坚持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三轮谈心”,即第一轮谈心征求意见、互相把脉;第二轮谈心沟通思想、提前互相亮底,确保批评意见既提得准、又不搞会上突然袭击;第三轮谈心主要负责同志集体谈,要求大家打消顾虑、放下包袱,真正把意见说出来、把责任扛起来。同时,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督导组根据市纪委、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提供的有关材料,所督导单位提供的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以及所掌握的动员大会民主评议结果和个别谈话等情况,在民主生活会前15天左右,形成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的通报材料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谈话提醒材料。对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由督导组向所督导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员领导干部集中通报;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由督导组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由督导组或委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市级领导机关及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镇(街道)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村、社区“两委”正职和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道)中层正职要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其他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要求。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把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作为关键来抓,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出高质量。市级领导机关、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镇(街道)领导班子要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要开门见山、直奔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班子成员既要有深刻的自我批评,也要有诚恳的相互批评,并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回应。其他基层党组织要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村、社区党组织要进行对照检查。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联系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各党委(党组)就民主生活会形成专项报告,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程序报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市委督导组要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委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反馈。

5.召开情况通报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党委(党组)要召开情况通报会,通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督导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在通报会前发放给与会人员。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6月下旬9月)

1.认真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四有”要求,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村、社区和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可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请群众评价和监督。上下联动抓整改,把整改的问题和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真抓实改、攻坚克难,一步不松、持续用劲,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2.集中抓好专项整治。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苏州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和公车私用,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集中开展“正风肃纪”、“提质增效”等专项整治行动,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进行整治,不达目的不罢休。

3.严格抓好正风肃纪。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集中开展一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分析研判,着重关注重点班子和关键岗位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理顺基层党组织关系,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建立健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机制,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或组织处理。

4.系统抓好建章立制。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问题,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注意把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上级制定出台的各项加强作风建设规定,在我市教育实践活动中承接好、贯彻好,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防止照搬照抄、简单重复。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硬约束。

活动结束时,各单位要认真召开总结大会,并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重点评议改进作风、解决问题情况,群众认可度不高、走过场的,要返工补课。

督导工作结束后,市委督导组要对所督导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和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分别转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

四、分类实施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的特点,提出不同目标要求,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鼓励探索创新,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市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工夫、见成效。局镇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也要按照以上要求,切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

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根据联系民生紧密、服务群众直接的实际,针对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时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上级的督查指导。市级机关部门要发挥行业系统优势,加强对口指导,采取一些富有特点的工作措施,推动本行业本系统作风建设有一个大的提升。国土资源、地方税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纳入市委统一部署,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督导推动。

各类基层党组织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农村、社区、企业、机关等不同领域党组织特点,组织开展“增收富民”、“惠民利民”、“服务发展”、“服务基层”四大行动,着力提升各类基层党组织服务效能。积极运用党代表工作室、党员关爱基金、党组织“结对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有效载体,总结推广“三走进三服务”、“三代三帮”、“民情流水线”等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经常性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组织开展宗旨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流动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活动。对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参加学习教育。

五、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市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市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委分管党建工作负责同志以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研究室、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市国资办、市政府研究室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镇(街道)党(工)委主要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负责组织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重点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同时抓好本系统内各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搞好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

2.领导率先垂范。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头参加活动,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做到“四个一”:出席一次动员大会、开展一次实地调研、参加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活动结束前听取一次活动整体情况特别是整改工作的专门汇报,示范带动和推进全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对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要带头学习讨论,带头征求意见,带头自我剖析,带头整改落实,力争做到学习深一步、认识高一层、实践先一着,发挥示范推动作用。建立督导组全程跟踪、上级党组织随机抽查、“一把手”专项述职的督查机制,实行“一把手”约谈和问责制,适时组织群众评议“一把手”,把“一把手”履行抓教育实践活动职责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3.强化督查指导。省委将派出督导组,对市委班子和市党政正职直接督导,对基层单位抽查督导;苏州市委也将派出督导组,对我市全面督导,对镇(街道)党政正职直接督导,对基层单位抽查督导。按照下沉一级的要求,市委派出督导组,对镇(街道)、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督导,同时对再下一级的正职,特别是村、社区“两委”正职直接督导。镇(街道)党(工)委要派出指导员,指导村、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形成一贯到底、上下联动、层层推进的督导态势。原则上,市级机关部门不再派出督导组,下属单位较多的系统部门可视情派出指导员,加强对下属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督查指导。督导组要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活动结束时督促开展“回头看”,确保活动质量。

4.坚持开门搞活动。积极探索群众有效参与的方式,查找问题直接听取群众意见,整改落实直接吸收群众参与,活动成效直接交给群众评判,推动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群众直接参与活动。拓宽群众参与范围,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和普通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到活动中来。制定整改方案、出台有关制度,特别是在基层单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可请群众直接参与讨论、评估、表决。注意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既扩大群众参与,又做到有序可控。

5.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中央和省委、苏州市委和市委精神,宣传活动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典型。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力度和效果,更好发挥评论、言论、简报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6.突出务求实效。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做到“四不四防止”,即不提过多口号、不搞注重声势的活动排场、不设定形式大于内容的量化考核指标、不追求“盆景”的选树,防止借业务工作冲淡活动主题,防止以全员参与掩盖重点对象,防止以“自选动作”淡化“规定动作”,防止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对“四风”整治的评价。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推进常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常熟服装城、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原则上参照镇(街道)执行。

镇(街道)所属管理区、办事处的实施办法由各镇(街道)提出意见。

 

 

 

 

 

抄: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中共常熟市委办公室                          20142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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